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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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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4-12 00:00:00  浏览:

各处室、系部及附属一、四医院:

  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是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见附件)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已经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2019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理解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四川建设对实现美丽健康中国梦和健康四川梦的重要价值,回顾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十年的历程,以研究工作推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迈向新时代,助力健康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健康蓝图。

  二、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见附件)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

  三、课题类别: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委托课题五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以上的成果奖励,或研究报告获得厅局级以上领导批示。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批示。

  3. 青年项目:申请者及项目参与者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4.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费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5.委托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需按照委托协议要求的时限和结题条件结题。

 备注:

  1. 凡在“中心”立项且已结题并被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若再次申报“中心”课题,“中心”予以优先考虑立项。

  2. 鼓励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报重点项目。鼓励各课题组在保证课题质量的前提下吸纳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参与研究工作。

  3. 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川北医学院2019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四、申报程序:请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经部门初审后,由部门统一将课题申请书(14份)汇总统一报至科研处徐静处,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五、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425日止(以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1870835752162621

         办公室:1-A405

         电子邮箱:cwkyky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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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