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附属一、四医院: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一)提名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
(二)提名要求
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或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学科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或2个组织,注重提名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者外国组织。
4.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鼓励更多的0-1原始创新成果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自然科学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原创性,重点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大科学发现的科技成果。
技术发明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引领性,重点提名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器械及其系统等有重大技术发明,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科学技术进步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创新性,重点提名实施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及国防安全的专用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进行提名,涉及公共安全的专用项目,由公安厅进行提名。
(三)被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
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被提名前2年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被提名前2年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8.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同一成果不能在同一年度被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0.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1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本年度不予提名。
1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含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13.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14.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15.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16.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在川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17.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专用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
3.2023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4.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提名材料
1.提名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提名人选(项目)数量、提名人选(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提名人选(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认为如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提名时间要求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分时段确定各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具体如下:
1.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5月17日09:00
2.各提名人应于2023年6月20日12:00前完成网络报名
(二)提名函及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提名人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申报过程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魏敏
联系电话:13154660245
办 公 室:1-A405
邮箱地址:1278447689@qq.com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2.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4.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5.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6.公示内容
7.用户注册操作手册
8.2023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人选(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docx
附件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附件4-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x
附件5-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附件6-公示内容.docx
附件7-用户注册操作手册.doc
附件8-2023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人选(项目)汇总表.doc.doc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5/12/32a4d17115b74356a54ab1c71aa6a0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