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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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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奖通知】(8月25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8-10 00:00:00  浏览:
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川办发﹝201958号)(以下简称《办法》)、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办法》申报条件及规定的专利权人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

有下列以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专利奖。

1.失效专利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已获得往届四川专利奖和2022年度四川专利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的(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于2023628日公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二、申报、推荐方式及程序

1.申报、推荐方式。四川专利奖项目申报采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 http://zlj.cipnet.cn/(以下简称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参评项目账户注册(注册前需与科研处联系报备,报备完成后项目组自行注册账号);

2.申报材料。参评项目应严格按照《办法》和《通知》要求,登录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进入专利奖申报界面,按要求填报申报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3.申报程序。各项目组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科研处线上审查合格后,向省知识产权中心推荐。待系统显示确认推荐后,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含附件)1份,并装订成册(带水印版本),盖章后由科研处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中心。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逾期申报入口关闭,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1.一个专利实施项目只接受一家参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参评单位为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所有专利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单位和专利权人商定其中一家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

2.在申报参评专利时,应一项专利填写一份《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参评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的参评专利汇总表、推荐函,纸质文档各一份。

2.申报材料:签署有推荐意见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文档各一份。

(二)报送时间

请项目申报负责人于2023年8月25日前,统一把推荐材料、参评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及其附件从http://scipspc.sc.gov.cn/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13154660245

联系地址:1-A405

电子邮箱:1278447689@qq.com


附件1.四川专利奖申报书.doc

附件2.四川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doc

附件3.推荐函.doc

附件4.附件证明材料要求.doc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http://scipspc.sc.gov.cn/dtyw/tzgg/202307/t20230725_31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