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全讯白菜在校生学籍学历
基本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学籍学历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年级、专业信息、照片等。维护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是保证学籍管理规范性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在校生基本信息确认修改管理工作,保障学生权益,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
我院全日制三年高职学生、五年一贯制后两年学生。
二、在校生基本信息管理时间安排
1.新生报道注册时学生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后,通过各班辅导员汇总,将电子版和纸制版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每年的10月对新生学籍在学信平台进行注册。教务处同时在每年9月对在校生学籍在学信平台上进行学年注册。
2.教务处每年10月中旬在学信平台上下载学生学籍基本信息,通过系(部)交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同时学生本人登陆学信网,再次核对本人信息并点击确认。
3.教务处每年4月份将对学信平台上的毕业生数据下载打印,通过系(部)交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并要求学生登陆学信平台核对本人信息及本人毕业图像。
三、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
(一)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范围
学生的基本信息修改包括学信平台在校生库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毕业图像等信息。
(二)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流程
1.学生向教务处提出修改申请,填写《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生须在《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中详细陈述修改项目、修改内容和修改理由。
2.教务处并将有效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系部和教务处分别在《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在学信平台在线提交修改申请,打印学信平台《高等学校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作为报送材料封面,教务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复核确认。
3.四川省教育厅收到我院的申请材料后,给出复核确认结果,并告知我院。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及时确认的,与我院沟通后适当延期。并将变更后的学籍信息正式备案。省厅审核不能通过者则维持原招生录取学籍信息不变。
4.学生在学信平台核对本人毕业生图像有误的,应及时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核实后对图像进行更正。
(三)学生申请更改基本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属实。凡违反规定操作,一切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证明材料标准
1.姓名修改证明材料标准
在校期间,学生户籍姓名发生变化的,须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居民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中应当载明变更前后内容,并加盖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学生姓氏发生改变的,还须出示父母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2.身份号修改证明材料标准
① 在校期间,因身份证重、错号,公安局纠重、纠错造成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公民身份证号更正证明》、身份证。跨省纠重、纠错的,变更证明须县级以上公安局盖章。纠错内容涉及出生日期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② 在校期间,学生向公安局申请修改身份证号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公安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公民身份证号更正证明》、身份证。
③ 在校期间,学生户籍迁往港澳地区,现申请更改为港澳身份证号的,须提供内地户口注销证明、原内地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内地、港澳身份证的姓名、出生日期、照片须完全相符,否则不予受理。
3.民族修改证明材料标准
在校期间,学生户籍民族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市地级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和市地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身份证。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电话。
(五)证明材料要求
以上各项材料,除《高等学校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要求原件外,其他证明材料学生必须将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仔细核实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四、教务处应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将相关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与学生管理工作无关的单位或个人。
五、本办法由澳门全讯白菜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澳门全讯白菜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zip